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劉李玉、李世卿、謝李月圓、李月琴、李廖碧珠、李鳳英、李麗秋、李海生、李乾嘉、陳麗娟、李仲傑、李威奇等12人申請發給地籍清理古坑鄉水碓段1-9地號土地(原所有權人李番)之價金1案,經審查無誤,公告周知並徵詢異議。

刊登日期:2022/12/20
發文日期:2022/12/19
發文字號:府地籍價一字第1112730655A號
主旨:劉李玉、李世卿、謝李月圓、李月琴、李廖碧珠、李鳳英、李麗秋、李海生、李乾嘉、陳麗娟、李仲傑、李威奇等12人申請發給地籍清理古坑鄉水碓段1-9地號土地(原所有權人李番)之價金1案,經審查無誤,公告周知並徵詢異議。
依據:依據地籍清理條例第15條、地籍清理條例施行細則第11條。
公告事項公告: 依據地籍清理條例第15條、地籍清理條例施行細則第11條。一、土地及建物標示:本縣古坑鄉水碓段1-9地號土地(詳清冊)。。

二、權利人姓名或名稱:李番。

三、權利種類:所有權。

四、權利範圍:1/238。

五、公告起訖日期:民國111年12月28日起至民國112年3月28日止,共3個月。

六、土地權利關係人如對本公告事項有異議者,應於公告期間內,檢附證明文件以書面方式送達本府,逾期不予受理。
附件: